为了加强研讨室的管理,做到合理的使用,有效管理、保证相关工作开展有序使用,提高研讨室的利用率,特制订本规定。
预约申请和取消:研讨室开放时间为8:00-22:00,实行预约申请制,预约成功后持本人校园卡刷卡进入;预约后请按时到场,如需要迟到半小时以上或不能到达,请及时取消预约;若提前结束研讨,请及时在预约系统中取消使用。
每日清理:请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研讨结束后请带走全部个人物品,物业于每日研讨室开放时间结束后清理室内所有遗留物品,若发生个人物品遗失、损坏等情况后果自负。
秩序维护:不得在研讨室进行与研讨无关的任何活动,主动保持环境整洁,请勿将私人桌椅、宠物、食品等带入研讨室。
环境设施:研讨室管理遵从“谁预定,谁负责”的原则。请自觉爱护自习室公共设施,请勿随意挪动或搬出室外,不得随意涂抹刻写,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安全事项:请勿在自习室私拉电源,禁止使用违规电器,严禁将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性物品带入自习室。
六、监督管理:研讨室由创新实践基地负责监督,物业负责日常管理。若在使用研讨室期间违反本规定或有其他损坏创新实践基地秩序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暂停一定时间的预约资格,情节严重的将永久取消预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