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学实验室激光使用安全守则

发布者:许鑫发布时间:2021-11-01浏览次数:18


一、激光危害:

 直接激光辐射:对视力造成永久伤害甚至失明,对皮肤造成灼伤,容易点燃可燃物(纸片、塑料、木质物)导致火灾。

二、安全防护

1、戴上护目镜,切不可直视激光源或任何表面反射的激光。

2、务必使所有的光学元件都处在眼睛水平面以下的位置,特别注意坐在椅子上时眼睛的高度。

3、光束不允许离开光学桌面——如改为竖直或倾斜等方向。

4、避免在黑暗环境中操作激光。

5、光路末端要加装遮挡物、避免直射到人或光滑金属面或墙壁等。

三、安全规程

1、必须经过激光安全使用培训后方可使用激光器,不得擅自使用。

2、绝对不允许用光学仪器直接观察激光的直射或者镜面反射光。

3、接触激光的室内人员应戴合格的专业防护眼镜。在激光台面弯腰低头时,务必保护好眼睛,防止辐射或直接射到。使用激光前应尽量取下手表、戒指等反光物品,以防激光发生反射造成伤害。

4、激光束不应和人眼在同一水平,并尽可能限制在实验台范围以内;激光器应尽可能地封闭起来。激光束除接近目标处外不应外漏;激光束要远离可燃物。

5、激光实验室的墙壁不可涂黑,最好采用浅色而漫射的涂料,以减少镜式反射。室内应尽可能提高光亮度,以缩小瞳孔。

6、应设置障碍,使无关人员不能走近激光器。大功率激光器工作时应有安全警示标示。

7、在激光实验室门口应设置“当心激光”安全标志。

8、激光器使用完毕后即终止光路。激光工作期间必须有人员值守。开启激光器时严格遵守水、电、气的操作规程。